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留学生去加拿大留学。在这些学生中,有去读语言学校的,也有去读大学专科或本科的,也有去读研究生的。很多留学生的家长,在子女去加拿大一段时间以后,很希望有机会去加拿大探访一下孩子,了解一下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的环境,督促孩子努力学习,以及为孩子解决一下实际存在的各类问题。这样一种愿望,是一种完全合理的愿望。尤其是那些尚未成年或刚刚成年的孩子,在踏入加拿大国境以后,语言不通,环境不熟,再加上处世经验不足,往往在心理上会有很大的压力。如果有父母去探望一下,会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加拿大的移民法中,并没有对留学生的家长访问加拿大、探访孩子,有任何特别的规定。但是,在使馆审批探亲签证的案例中,我们看到实际的情况是,拒签率很高。拒签的原因,往往是“具有移民倾向”。确实,如果我们假定一个来自福建的原来打算坐偷渡船去加拿大的人,他改用学生签证进入加拿大,他的父母也要去加拿大,移民官要怀疑这样的人有可能在加拿大非法逗留而不再返回中国大陆,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因此,如何满足这些学生家长探访孩子的愿望,能够顺利拿到加拿大的访问签证,在法律技术上就成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其实,移民官在审查一个人是否有移民倾向的时候,是有一些原则和标准来进行审查的。只要申请人能够满足这些原则和标准,这些学生家长访问签证申请还是能够得到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