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法国中国公民需备齐入、过境材料

发布时间:2009-5-4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外交部网站21日发布消息,提醒赴法国中国公民备齐入、过境材料,事先多了解法方规定和做法,冷静对待其入境检查。

消息称,法国巴黎是中国公民出国旅行的重要目的地和中转站之一。近年来,随着法国移民政策收紧,法国机场边防近期加大了对赴法国旅客的检查力度,具体措施有:(一)在机舱门口检查证件,一旦发现护照或签证有问题者,立即原机遣返,并以每名非法移民5000欧元的标准对有关航空公司处以罚款;(二)赴法国人员的入境材料须包括:有效的申根签证(最好是法国签证)、有效的接待证明或邀请函原件、医疗保险证明、返程机票订单、足够数量的钱款(如住亲友家,标准为每天25欧元,入住旅馆,标准为每天50欧元)。上述材料如不全,有可能被拒绝入境;(三)对转机去非洲或南美洲的旅客(包括公务出差人员)采取暂时保管护照、人员集中安置、陪同登机等措施。此外,巴黎戴高乐机场分为国际区和申根区,在国际区内可转机赴非申根国家,如去其他申根国家,需进入申根区转机,因此必须事先办妥申根签证。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法国使馆提醒拟赴法国或在法国转机的中国公民和团组,事先多了解法方规定和做法,冷静对待其入境检查。如受到不公正待遇,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要记下对方姓名、工作证号等信息并及时与机场有关部门和中国驻法国使馆(电话:0033-1-49521950)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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