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洛杉矶,我就听到一则轶事:几名中学生白天逃课看电影,被荷枪实弹的警察逮了个正着。不出数日,法院就传逃学者出庭受审。法官说,除非有合理缘由,未成年人非节假日有课不上属违法行为,这几个学生逃学证据确凿,每人都被罚款,以示惩戒。
警察还管逃学!这对于刚到美国的我来说,还真是一件新鲜事。后来我才发现,这根本不算怪事。在美国,法律触角已深入到少年儿童教育的每一个角落。比如说,我的一个朋友的孩子正在读小学,每天必须接送,有时家长没空,就请我帮忙,因为学校规定,这个年龄的小学生必须由家长或者家长委托的成年人签字才能离开校园。同样,把未满一定年龄的少年儿童单独留在家里或汽车里,也是非法的。
用法律维护少年儿童的权益当然不错;警察依法参与教育少年儿童也不是坏事。所以,我一度对这种高度法制化的做法颇为欣赏。直到有一天,我听说了这样一件事:
一对中国留学生夫妇把年幼的孩子放在汽车里,自己到超市购物,十几分钟后回来,发现警察就站在车旁边。原来,他们的违法行为已被举报,将面对冗长的诉讼程序;如果败诉,他们将可能丧失孩子的监护权。
从道理上讲,我对于美国警察的反应毫不奇怪,夏天孩子单独在车里可能中暑,法律的规定也是合理的。然而,从情感上讲,我又同情这对夫妇。仅仅因为这种偶然的小过错而面对失去子女监护权的威胁,这种惩罚似乎太苛刻了。
随着进一步了解,我越来越意识到,这种过多依赖法律的管理手段,有时“治标不治本”。美国不少中学规定,在校园里学生不许接吻、拥抱等,但是,造成这种亲昵动作的重要原因-“早恋”问题,却不在管理范围之内。最近,弗吉尼亚州的一个学区规定,不许中学生之间有任何身体接触,甚至连拍手庆祝球赛胜利都被禁止。真不知是要把学生培养成现代公民,还是中世纪的修道士。
后来的一次座谈会令我更为深入地思考美国少年儿童教育高度法制化的原因。与会的是几名来自中国的教育工作者和一位美国中学教师。会上,中方问:“您的学校是怎样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谁知,美国教师根本不清楚“思想教育”指的是什么。经过翻译的解释,他答道:“我的学校不进行思想教育。”他说:“思想高尚的人,自然有其原因,例如家庭的影响。学校的任务是教授知识。”
这位教师的回答让我想起中国一句古话:“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者也。”然而,在美国,由于文化多元主义获得广泛认同、部分大城市治安堪忧,许多学校并不把“传道”、“解惑”作为儿童教育的组成部分,而是专注于“授业”,所以只有高度法制化才能保证教育的正常运行。在一些中学,警察每天都会抽查学生的文具橱,以防有人带枪支、毒品上学,甚至定期对学生进行搜身,没收查获的枪支和匕首。可以说,美国警察参与校园管理,也是毒品、枪支泛滥等社会问题恶化的结果。
法制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方向,美国的经验我们可以借鉴;但是,高度法制化却只是和美国的独特国情相适应,它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育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