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montrose上的中国总领馆办一些公证。因为早就听说过那里到处都有拖车公司等着拖你的车。所以我上午过去的车子放在Walgreen的边上。进去2个小时,出来车还在。自己还挺庆幸的。
下午后来有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就是关于一个文件是应在大使馆内签字给他们看呢还是可以在家做好文件后再来。我打了几个电话都不通,因为公司离总领馆很近,就打算开车过来问一问。当时快3点了。我到了总领馆,就把车停在Star Bucks 门口。因为我想就一个问题,而且大使馆在一楼。我也想着回公司怪麻烦的, 就拿了笔记本打算从大使馆出来就去Star Bucks里面收收email上个网。结果我走到总领馆,完全没有排队,问了这个问题,走出来,总共花了2分半钟。发现有人正试图拖我的车。是一个美国50岁的白男人。
我马上知道著名的拖车事件发生在我身上了。于是我马上过去说这是我的车。他说他要拖我的车, 因为这个plaza是for customer only. 我说我是要去StarBucks啊, 这时候冲出来一个女人,说“我拍了你的照片了,你去了中国大使馆!”。我说是啊,可是2分钟我就出来了。而且我拿了笔记本要去Star Bucks.他们就是坚持要拖,如果不给拖,他们要$62,我当时很不开心。坐在自己的车的hood上,说,你们有什么权力拖呢?我可以给你们20美金,大家算了。那个鬼子坚持不肯。然后那个女人又拍了我的几张照片,说我的坐在hood上,脚放在他们拖车伸进我的车头下面的铁架上,是损害拖车公司的property , 还叫嚣说"you are in big trouble, i got evidence!". 我当时从车头上下来。 准备打电话找人帮忙。那个白人直接跳进他的车里面。马上开动车,而且猛踩油门。我当时站在拖车和我的车中间。 当时差点没有被我的车碾死。 因为他的拖车带动了我的车。
然后我一下跳开, 发现他拖了我的车就跑。马上就追上去。拉着他的门,说Alright, alright, i am paying you. 当时他以15mile/hr的速度继续往前开, 开出parking lot, 开到路上。 我还在跟着他的车跑,一边跑一边在他窗边和他说,Alright, I am paying you, i will pay you $62 now!. 他接着开车,说,好,那现在是$124!!
我昏头了,问,20秒钟之前你说是$62,怎么现在double了,他还以这个速度开车,说,$125!我一犹豫, 他一大脚踩油门。直接把我甩到了马路中间,以40mile左右的速度扬长而去。我被他的车一带,差点完全摔倒在地上。
这时候跑过来一个白人, 扶起我来。 说这些人太不象话了, 就是在trap 你。 然后他说他都看见了, 也都听见了。 可以做我的witness. 然后我们走回plaza. 那个女人还在。 这个白人过去和女人说, 那个司机差点ran over this girl. 你们最好把她的车还回来。我是witness, 那个女人墨迹白天,说that driver is my uncle, he is scared hat this lady may attack him. That is the reason he drove away. 然后她进去打了个电话给她的uncle. ( 那个driver) 回来态度强硬的说,我们肯定不会还你车的。你去停车场取吧。态度蛮横。
我当时就打了911。然后在哪里等着。结果starbucks里面其他几天美国白人都过来说看见怎么回事了,愿意做我的witness, 说they almost ran over you twice! They almost killed you!! 都很愤怒。而tarbucks里面的员工都说这些人天天在这里tow 车,2个小时后警察来了。他说这个停车场天天有人报告车被拖走了。
他一再问我是在看见他们拖我车的时候打得911,还是他们机会撞死我2次之后才打的电话。我说是他们几乎撞死我后才打的。然后他才答应给我做纪录。因为他说property有任何理由拖走任何车。这个他管不着。 我说了事情经过,给了他3个witness的名字和电话。 这时候有一个店主人跑过来, 和警察说" those people almost ran over this girl. they are terrible. they are here all the time. None of the owners want them to be here!".然后police都做了纪录。 给了我一个case number说如果我不舒服, 就打电话给警察补充资料。
我一看条子上,写的是 Investigation Homicide.然后我就去拿我的车。付了$178美金。
我想知道,有没有人有类似的经验,或者好的律师可以推荐?或者,这个案例可否打官司?我看2005年7月congress 通过了一个法律防止 predatory towing。 而且他们确实intentionally 的reckless driving. 我可否请律师打官司?
同时敬告所有去休斯顿大使馆的同学们, 一定要小心这群人。同时, 大使馆非常的让我失望。 我本来要去大使馆, 让和我说话的那个女士证明我确只呆了2分钟不到。 结果他们已经关门。然后我拨了门上的对讲机, 里面的男士接听了以后,说拖车经常的事情, 让我自己解决。 我说他们几乎撞死我, 而且有3个美国白人要给我做证人。 能否请那个女士帮我证明一下。 结果他说他们都下班了。 那个女士没有住在楼里, 找不到了。 就挂机了。普通的美国人都肯帮忙, 在中国总领馆下面发生的几乎撞死中国人的事情他们却甩手不理。
而后来学规划和建筑的朋友都告诉我,中国总领馆做为对外的机构,应该有自己的停车的地方,哪怕收钱都可以。这样借用公共的停车是不符合规范的。而总领馆的网站上也说了让大家小心拖车。可是除了这样, 没有其他可以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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