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措施保护游客 香港旅游业禁止收取离团费

发布时间:2007-5-15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香港特区政府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堃9日在立法会表示,特区政府非常重视香港“购物天堂”的美誉,已采取多项措施保护内地游客和消费者的权益。

  叶澍堃透露,目前特区政府正联同有关部门研究修改法例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特区政府多个部门还与香港旅游业议会、香港旅游发展局及消费者委员会等推行多项措施打击黑店。香港海关上月突击巡查了数十家专门接待内地团体旅客的钟表、影音及珠宝店铺,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叶澍堃表示,香港旅游业议会已于上月决定,延长14天的退款期至6个月,并规定香港旅行社只能接待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的组团社营办的内地旅行团。香港旅游业议会还禁止旅行社向旅客收取离团费,并设立专门接受旅客投诉的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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