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国务院实施的新规定,对H1及L1签证申请人造成困扰,移民律师建议国务院能正视些问题,并提出建议方案。
国务院新规要求美国使领馆处理工作签证申请,须以国务院肯塔基领务中心(Kentucky Consular Center,简称KCC)网站上的「申请数据管理服务」(Peti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ervice,简称PIMS)电子报告中的数据,为唯一决定是否发放非移民类工作签证之依据。
肯塔基领务中心会将移民局批准的案子,载于「申请数据管理服务」的电子报告中。但是移民局则是以传真及邮寄方式,而非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肯塔基领务中心。
许多已获美国移民局批准来美工作者,因电子报告上没有载有其已获核准的纪录,而延宕取得签证的时间。
移民律师张先正说,他手上就有印度及台湾的H1及L1签证申请人,虽然已赴美国使领馆面谈,却被告知电子报告中尚未显示该案,而无法办理。
他说,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正搜集各国使领馆的相关案件,与美国国务院协商有效处理方式。
美国国务院为防弊,去年底开始通知各使领馆,凡须移民局批准的工作签证申请案,须以「申请数据管理服务」的电子报告为准。这些工作签证类别包括: 专业工作人员(H1B)、临时工作人员(H2)、受训人员(H3)、国际公司内部调派人员(L-1)、演艺人员及职业运动员(O,P)、国际文化交流人士(Q)。
来源:未名空间(www.mitbb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