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9日,一名23岁的中国女留学生在新宿乘电车,后面有一名喝了很多酒的日本女子,把胳膊肘放在了她的肩上,她躲开了。没想到这个日本女子大怒,抓住她的头发对她进行殴打。等车过了两站,这名女留学生下车想躲开她,这个女子也冲下了车,把她打倒在地,踢她的头,拉她的头发,女留学生再次想乘车逃走,又被日本女子拉著头发拉了下来殴打。
后来有人叫来了警察,女留学生捂著脸蹲在了地上,这个日本女子当著警察的面又冲过来踢这位女留学生的脸。
从这位女留生事后拍下的照片看,女留学生全身多处青肿,而据武藏野综合医院的诊断书,女留生“颈椎捻挫,全身跌打伤,全愈须疗养两周”。日本《中文导报》记者打电话到处理这件事的警察署,负责处理这一事件的警察说:我们现在正将此事作为伤害事件进行搜查,还没有结果。但是是否对肇事者进行逮捕,由我们来判断。至于赔偿的问题,只能由本人按民事事件提诉解决。
目前这名女留学生经常呕吐,打工和学习都出现了障碍。而且她去医院看病不能用国民健康保险,医院说:第三者伤害不能用保险。因此现在付昂贵的医疗费也成了她的沉重负担,她不知该怎么办好。(张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