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持有人领养地震孤儿需等6年

发布时间:2008-5-30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明报消息,中国四川5.12大地震造成的孤儿逾5千名,这些孤儿的命运备受海内外关注。远在纽约的海外华人有不少家庭向有关机构表达收养的意愿。专业移民律师指出,持有绿卡的美国永久居民收养地震孤儿要慎重,因为长达5、6年的亲属排期对急需家庭温暖的孤儿非常不现实。

截至5月25日,中国四川大地震造成的孤儿和暂时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增至5498名,纽约一些爱心市民十分关注震灾遗孤。大纽约区领养华童家庭协会负责人表示,至24日为止,已经有近300个纽约家庭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有15个家庭正式向中国的收养中心提出或即将提出申请,更有人表示希望领养在地震中造成残疾的孤儿。

纽约市民迸发的爱心潮令人感动,但了解领养的有关法律很有必要。专业移民律师刘律师表示,按照美国移民法,常规的收养要求规定收养儿童不满16岁时,在提出移民申请时需与养父或养母共同生活2年,而收养地震孤儿不受此限制。

对于持有绿卡的美国永久居民或者美国公民收养地震孤儿时,孤儿可以直接以亲生孩子身份提出移民申请。但是永久居民提出此申请时,依照规定孩子必须参加亲属移民排期。

刘律师表示,乐观的计算,孩子的排期也要5、6年时间。因此,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地震孤儿目前急需家庭温暖和父母关爱,但在5、6年的排期时间里,孩子无法来美与收养家庭团聚,若仅仅先寄钱回去托国内亲属照看收养的孤儿,这对急需家庭之爱的这些孩子来说,没有得到真正的帮助。若永久居民为了给收养的孤儿尽早提供家庭温暖而返回中国,陪着孤儿生活5、6年,等排期到了再将孩子带返美国也非常不可行。刘汝华表示,永久居民离境5、6年,等于自动放弃绿卡,移民局也有权收回长期离境人的绿卡。

所以,刘律师表示,绿卡持有人收养孤儿要慎重,爱心虽好,但对双方都不现实。只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人收养孤儿不受排期限制,一般确立了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大约一年多时间就可以为孩子办妥身份来美,与收养家庭团聚。

来源:未名空间(www.mitbb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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