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内政部长会议通过非法移民遣返法案

发布时间:2008-6-11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星岛环球网 欧盟成员国内政部长会议5日达成一致,把非法移民拘留期的上限设为18个月,高于大多数欧盟成员国现行拘留期的上限。但新规定还要通过欧洲议会最后批准才能生效。

据路透社报道,根据会议达成的协议,一旦发现非法移民,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必须对其遣返或给其合法身份。另外,包括儿童在内的非法移民在被遣返回国前最长可被各成员国执法部门拘押18个月,并且在以后的5年内不得进入欧盟成员国领土。欧洲议会将于6月中旬对此投票表决。

此外,在内政部长会议上,部长们加入了一条补充规定,即移民可以得到免费的辩护律师。 

按照新规,非法移民一旦被遣返,那么在五年之内不得返回欧盟领土,但是如果移民是自愿返回,那么就不会对他下达禁止返回令。每个非法移民都有选择自愿离开欧盟领土的权力,各成员国自行规定他做出这一决定的时限,从七天到三十天不等。

长期以来欧盟各成员国在对待非法移民问题上态度不一,法国规定遣返前的最长拘押时间仅为32天。在英国、丹麦、芬兰等九个国家中,没有对关押上限做出任何规定,在西班牙等国家中,对移民的关押上限远远低于新法的规定。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估算,欧盟境内现有八百万名非法移民。欧盟成员国仅在2007年上半年就拘留二十万名非法移民,但仅有九万人被遣送出境。


来源:未名空间(www.mitbbs.cn

文章:“欧盟内政部长会议通过非法移民遣返法案”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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