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在去年年底教育部的外事工作会议上决定,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将从过去的教育部审批,逐渐放权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委审批,2010年在部分省份开始试点。
日前,教育部有关工作人员澄清,表示这是歪曲了教育部的意思,不是放权,而是省部共建共管,2010年在天津、山东、江苏、江西四省市的教育厅(教委)试点。
据悉,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于去年12月10日与天津、山东、江苏、江西4个省市教育厅(教委)签署了共建共管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协议。据介绍,教育部下一步将在试点基础上,与更多省份签署省部共建共管自费留学中介协议。
据介绍,自2004年以来,教育部就一直没有审批过新的自费留学中介机构资质,面对一些机构“为什么不批?”的质疑,教育部迈出省部共建共管这一步,也是想做一下尝试。某专家认为,教育部与地方合作共建共管的目的是规范我国出国留学中介市场,不过我们还要关注这个试点工作的细则出台和进行情况,才能看看有没有积极的效果。如果说教育部只负责原则指导,而真正把审批权交给地方,不排除有些不负责任的地方教育部门为了收些押金,看在钱的分上就审批一些新的机构的资质,那对留学市场其实没有任何的好处。
如业界猜测,审批权如果下放必定会增加中介机构的数量,李朱认为,省部共建共管目前的影响不好说,如果控制不好审批的质量,有可能造成市场的恶性竞争。谢杭东认为,可能的结果只能是给这个本来就没有监管好的行业造成更大的混乱,比如说从业人员的不稳定性、服务的不专业、恶性竞争的加剧等等,从而更增加了以后监管的难度。其实,现在并不是中介已经饱和了,不能为所有的客户提供服务了,而是很多的中介机构还有提供服务的空间,只是因为没有很好的监管,而存在很多的服务问题。
目前全国有401家合法中介
有机构认为,留学中介的审批管理不能随便放开,毕竟这个行业和别的行业不同。他们分析认为,教育部一直没有放开留学中介资质的审批权到各省市,有其一定的背景原因。作为教育行业中一个特殊的行业,出国留学中介行业兴起的时间很短,不像其他的行业有非常成熟的发展和监管经验。因此,教育部在2000年左右面对开始高速发展的出国留学咨询服务行业,必须进行垄断式的严格监管,并希望通过这样来总结和管理经验。
据了解,目前国内有401家有资质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而实际上从事留学服务的机构数量早已远远不止401家。像教育部和各省教委备案的约千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很多大中院校开设的国际班、预科班等,大多为学生提供这样那样的入学申请或签证准备的留学服务,资质审批形式的约束力已大不如前。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