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巧遇中介骗子

发布时间:2010-11-24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王某看见广告上说“匈牙利春季入学学生全部获签,预留名额仅剩5名,胜利率100%……”,就找到登广告的培训中心,联络办理出国留学。可是等钱交完了,却遭遇拒签。办理退学费时又遇费事,学费被留学代理卷跑。培训中心给出的说法是,此事与我无关!王某该找谁要钱呢?

留学被拒签 退费遇费事

2008年9月,王某与辽宁某培训中心口头达成中介效劳协议,双方商定,由培训中心为王某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总费用8万元,除王某应交纳的各项费用外,剩余局部办成后给付培训中心。2008年9月5日,王某向培训中心欧洲部的工作人员孙某交纳了资料费2200元。10月13日,王某依照培训中心提供的信息经过中国银行沈阳市分行汇给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3550欧元,10月30日,王某向孙某交纳存款证明手续费3250元,证明费1280元。

但是王某在2009年初办理签证时被拒签。2009年3月10日,王某在培训中心起草的退费申请书上签名,由培训中心辅佐王某向校方申请办理退省事宜。但王某未能要回学费,2010年初,王某将培训中心诉至法院。

培训中心称 与公司无关

庭审中,培训中心称已向警方报案:外国校方退回的中国5名学生的学费被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代理人李某以学生名义冒领,而李某下落不明,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培训中心以为,双方并未签署任何方式的效劳合同,是王某拜托公司员工孙某办理出国留学,系与孙某私自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王某辩称:孙某系该公司欧洲项目部的经理,他申请留学事宜的一切行为都是在该公司组织下,由经理孙某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率领下完成的,不能因未与培训中心签署合同就承认与其的拜托效劳关系。

退费被冒领 中介应担责

法院以为:本案中培训中心作为中介机构,与王某达成了口头协议,为王某办理出国留学事宜,可见,王某与培训中心之间构成的是效劳合同关系。依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王某出国留学至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未能成行,王某向培训中心所交纳的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作的费用包括资料费、存款证明手续费等应由其自行担负。

但培训中心为王某办理出国留学事宜的履约过程中,未尽一个仁慈管理人的留意义务,致使王某的签证被出入境管理部门拒签后,外方依照培训中心提供的退费申请书载明的银行、账号退给王某的费用被别人冒领,对此培训中心应当承当赔偿义务。

培训中心赔偿3550欧元

培训中心提出王某只与孙某个人之间存在效劳合同关系的主张,因孙某是培训中心欧洲部担任办理出国留学手续的工作人员,王某申请留学事宜过程中有关办理公证、交款的方式以及注册等手续均系在孙某指导及率领下完成。王某有理由置信,孙某具有代培训中心停止工作的权益,孙某的行为结果应由培训中心承当。11月23日,市法院判决辽宁某培训中心赔偿王某355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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