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0),四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片,申请表上各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
2.有效护照。
3.德国大学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4.具有在德国上大学的资格证明,即最高学历证明(大学毕业证书,如大学尚未毕业,须出示高考成绩单和大学在读证明)。
5.去德国留学期间的资金费用证明,可采取下列方式:
a)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银行帐户上存有一学年至少为7020欧元的存款证明。附加限制性条款:每月取款不得超过585欧元。这种帐户也可在德国某一银行驻北京办事处开设其他的经费来源必须通过有说服力的相应材料来说明。
b)由一位居住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人出具的不限金额数的经济担保书或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此担保须包括外国人居留法第66条至68条中提到的各种费用(交通和其他旅费、管理费、必要的官方陪同费,用于维持生活的公共资金,包括提供住房和可能需要的医疗和护理等费用)。
c)获奖学金证明。
6.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三万欧元,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驻北京德国大使馆接受所有能提供此类险种的保险公司的证明。
7.要求以挂号形式将护照寄回的申请人,请在申请签证时提供一个贴好10元人民币邮票的信封,写清收信人邮编、地址及收信人的姓名;委托他人代取护照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签证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代领委托书及签证申请人的收据领取护照。
8.对于音乐类学生:请于面试时携带可以随身携带的本专业乐器(钢琴除外),乐谱及在可能的情况下的乐谱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