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加拿大留学的热度居高不下,对此加拿大针对国外留学生的签证问题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今天小编就针对这些新规为大家分析一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1.加拿大申请人必须在加拿大学校注册才能获得签证,或前后必须在当时注册学校就读,如果中断学业,则可能被驱逐出境。现行法规是只要有意愿在加拿大留学即可。
2.学生只有在被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才能获得签证,而学生签证也只发给指定有资格接收国际留学生的教育机构的成功申请者。现行法规是任何教育机构均可。
3.持有签证的全职学生在就读了6个月的学位(degree)、文凭(diploma)、证书(certificate)课程,或职业性、专业性培训(vocational or professional training)之后,就可以不用另申请工作签证,而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但是每周不能超过20小时 ,行法规是持学签的学生需另外申请工签才可打工。
4.只有在本地高中,或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就读的留学生,在就读含有实习项目的课程时,才有资格申请该项目的实习工签。 现行法规是只要该实习是学习的一部分,任何国际留学生都可申请。
5.在本国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含中、小学)就读的交换生、访问生,或者已满足了上述教育机构录取条件的访问签证持有人,都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生签证,游客也可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习签证。现行法规是不允许的。
6.留学生毕业后90天学生签证自动无效,必须离境,除非申请到了有效的工作签证或其他获准逗留的文件。现行法规是以学生签证的有效期为准。
7.拥有外国国籍的原住民可以无需申请学生签证来加拿大学习。
8.留学生在递交了“毕业生工作签证”申请后即可全职工作。 现行法规是不允许的,直到毕业工签批下来才允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