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就业十点希望与建议(9日)

发布时间:2007-5-23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在国外留学的人员已达到70多万人,目前回国的人数已达到18万多人,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回国创业,活跃在企业界和商业领域。据统计,90年代末,留学人员回国人数以年均13%的速度增长,近两年,北京、上海、广东、辽宁等地留学人员回国年增长速度均超过了30%。留学人员大批回国的高潮正在形成。去年,回国留学人员首次超过两万人。目前,留学人员在国内创办的企业达8000多家,仅北京一地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就达3300多家。

  广大归国留学人员已成为中国经济和商务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创办了大量成功的企业,在各行各业担任重要角色,成为中国连接国际商务的纽带和桥梁。

  爱国心、使命感与高知识素质

  目前回国创业的留学人员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

  首先,留学人员是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具有强烈的爱国之心,许多留学人员都有一种使命感,十分渴望能抓住历史造就的机遇和创业良机,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把自己的命运和祖国的兴旺发达结合起来,发展事业,报效祖国。

  另外,留学人员人才类型丰富,并且在国外都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有的甚至在国外公司长期工作过,积累了不少先进的企业经营和管理经验。这批人年富力强,富有开拓性和进取心,有创业和在企业实践成功的经验,有放眼全国乃至全球的国际化眼光。

  还有,留学人员具有全新的管理观念和全球化的视野,留学人员企业经营观念新、管理先进,一般都引入了国际上先进的技术与管理。他们能带回资金,并具有人才优势。

  令“海归”头痛的问题知多少

  首先,留学人员曾长期生活在国外,对国内的社会环境和市场运作缺乏了解,而对留学生归国创业、安居的管理与配套服务机构涉及外事、侨务、科技、教育、人事、民政、工商、海关、税务、商务、金融等部门,力量过于分散,工作重复,效率不高,急需一两个强有力的协调机构整合这方面的工作。

  其次,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优惠政策还不太多。另外,留学人员在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时,普遍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如我国驻留学国大使馆的证明、留学学校的证明或教育部的证明等,取得这些证明文件有较大难度,影响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三,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就业,个人所得税是个较大的问题。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1000元,回国创业和工作的留学人员收入大多较高,对月收入10万元以上的人群征税比例在国内可达45%,而同等收入在新加坡的征税比例为20%,在香港仅为16%。相比之下,国内的比例高了很多,十分不利于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与工作。

  第四,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发展的反馈机制和渠道不畅通,留学人员对国家有关政策进行了解的渠道也不够通畅。留学人员的想法、意愿和创业与发展中碰到的种种问题难以及时反映到政府高层;吸纳留学生人员的智慧,发挥其对有关政府有关决策的参考作用还做得不够。

  第五,留学生归国创业的融资机制仍不完善,融资渠道不畅通,创业发展资金也很难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得到满足。主要原因是国内资本市场尚不健全,缺乏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留学人员本身在国内缺乏必要的房产和其他不动产用于抵押;过去在国内无信用记录;目前国内风险投资公司成立时间短、操作经验不够,对资金的投放比较谨慎;国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非国有单位和个人的贷款也十分保守。

  第六,留学人员的招聘、用人机制不通畅。目前国内没有一个规范的留学人员就业市场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中心,这方面的中介机构也不发达。各地方、各部门和各企业定期定时到海外招聘留学人员还没有形成规模。

  第七,后顾之忧难解。据我了解,许多留学人员不能回国创业或工作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其子女回国受双语教育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将会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回国发展。

  十点希望与建议

  第一,建议进一步出台一些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优惠政策。如国家为解决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问题,鼓励大学生创业,有关部门出台了免去应届毕业生创业五项工商登记等费用和简化公司注册的政策。这项政策完全可以适应于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其实减免的费用不多,但给海外留学人员发出的欢迎回国创业信号是巨大的。许多留学人员不愿回国创业,一个主要的担心就是回国创业成立公司手续太繁琐,费用太高。这样一个简单、费用不大的政策可以传递一个非常强烈的欢迎回国创业的信息。

  第二,建议鼓励留学人员参与到国企、民企和西部大开发中去。目前在中国,外企使用留学人员的比例较高,但国企和民企国际化的人才十分缺乏。大量使用留学人员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另外,今年国家出台政策鼓励应届大学生去西部,可以做乡长助理。可否也考虑鼓励留学人员去西部,有研究生学历的可以做县长助理或其他相关职务?政府可以带头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也对国企和民企起到示范作用。

  第三,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归国留学生创业的配套服务工作。建议成立归国留学人员事务协调机构,统一协调工作,以利于减少环节,理顺关系,整合力量。

  第四,建议有关部门在落实国家关于留学人员优惠政策时或验证留学人员身份时,尽量简化手续,可以以正规学位证书代替留学国大使馆证明和留学学校证明或教育部的证明,方便留学人员回国发展。

  第五,建议拿出一部分学校做双语学校。如北京市教育局可否多办一些类似朝阳区芳草地学校的模式或试点。留学人员初期回国,子女很难上得起昂贵的贵族学校。像芳草地小学这样国家办的学校,收费不是很高却可以适合留学人员子女就学,为留学人员回国解决了后顾之忧。

  第六,建议各地方和各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参政议政,聘请他们担任政府顾问,鼓励他们参加中国共产党或民主党派,进入政府管理层。这样既有利于政府管理层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提高我国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同时又有利于提高留学人员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归国,发挥他们同海外留学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的优势,做好不回国与暂不回国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工作,探索和实践”为国服务“的形式。

  第七,建议尽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投融资机制改革的力度,建设一个具备诚信基础的高效率商业环境。建立留学人员和资本方在信息沟通、嫁接平台、企业运作理念等方面的沟通机制。在原有对留学人员特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对留学生企业的投融资担保的扶持力度,解决留学人员创业融资难的问题。

  第八,建议健全包括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应享受和国内其他企业,包括外资企业的同等待遇。

  第九,目前全国已有70多个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议各地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考虑到在新形势下的留学人员的优势,从传统的”招商引资“改变到”招商引智“上来。留学人员不同于老华商,更多是智力投资。要鼓励更多的国内企业同留学人员结合,在园区开展合作。

  第十,建议发挥宣传媒体作用,坚持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适时地在各类媒体上宣传留学生归国创业和发展,介绍他们的成长过程,宣传他们归国创业的成果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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