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过温哥华的人,很难想象那里华人的情况。而我随着探亲的人流进入海关,看到标识牌上的中文成了“少数”文字,心里一下子也没了底儿。
来到儿子租住的house,没想到兴高采烈的儿子背后还有一张真挚的笑脸。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儿子的这位房客-萧先生,以及他准备好的干净被褥,一下子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简短的寒暄之后,我们便一见如故。我忽然发觉“萧先生”的称呼有些见外而且客套,便像国内一样,改口称其为大叔了。
温哥华的夏天的确光彩照人,蓝天上的白云都是气势磅礴,硕大无比。这里一年四季,气候温和,温差不大,即使北半球发烧的七,八月份,她的温度也大都在20度上下。
初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有人用眼观察,有人用心丈量,而我不曾想到,了解这个名声在外的城市却是从大叔这里开始的。
从儿子的言行之中,我注意到,他已摆脱了刚来时的孤独与不适,更让我惊讶和欣慰的是,他在大叔面前无拘无束,甚至可以撒娇,像与家里的长辈一样和平共处。
原来儿子与大叔虽然素昧平生,但兴趣正好互补。大叔给儿子说说这边的习惯,儿子跟大叔介绍国内的情况。两人你来我往,相得益彰。
本以为西方社会缺少人情,看起来也不尽然。只要有华人的地方,就会有人间真情。
大叔祖籍广东,来加拿大已三十多年。虽然年近六旬,但还没有一根白发。他儿子已经长大,在外工作,他为就近上班, 单住这里。
大叔是个中国情结很重的人,虽然国语中常常夹杂着英文,但看起中文报纸来,却格外专注。尤其是近年来奥运和北京的消息特别多,这无形中就成就了他的一种爱好,一种寄托。
闲暇之余,大叔不仅喜欢看国内的风土人情的记录片,还爱研究姓氏宗谱。有时,他自己看还不过瘾,还要拉上儿子。这回我来了,儿子把我当作“抵押”,自己玩电脑去了。大叔对北京的地名很感兴趣,如果看到米市大街,船板胡同什么的,他马上会翻开桌上的北京地图,仔细查找,询问缘由。
天气好的时候,大叔会开车带我们出去,那是我们三代人最快乐的时光。山上俯瞰大温夜景,山间欣赏山湖景色。
大叔爱说笑话,特别是开车带我们兜风的时候。有时,笑话讲完,我们还没听明白,他却像个孩子一样笑个不停。我们也不去打扰他,好让他尽情地高兴一会儿。
大叔去过挪威, 回过广东,可北京从来没有去过。这回我一来,便加重了他的心愿:退休之后,和儿子一起游历朝思慕想,古色古香的北京。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到了一个陌生的新环境更是如此。更何况在这边,没有汽车,就像人没有腿,哪里也去不了。
大叔看出我的难处,便主动隔三差五带我出去采购。有一次,大叔上了一天班回来,看到我们没米了,二话没说,带着我开车就走。到了超市,全是英文,大叔还要向我介绍, 哪种适合煮饭,哪种适合熬粥。当我排队付款时,一回头,大叔靠在一边, 已经瞌睡着了。
生活有了保障,心就安定了许多。平日大叔上班,儿子上学,我便一个人来到热闹的街头小坐。马路对面是西人的酒吧,我这边是公车站的座椅,遥遥相对,感觉挺好。
在这里,我常碰到一些土生土长的“黄香蕉”。迎面看上去,知道是和大叔一样的本地华人,可一打招呼,一句国语不懂,让人扫兴。好在他们对老祖宗留下的东西还略知一二。
而那些刚从国内移民过来的华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举手投足之间,或多或少还有一种无根的感觉。头上早生的白发连同他门的状态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风中摇动。
我发觉这里的人们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华人超市,印度一条街,俄罗斯教堂,本地西人的敞棚汽车和重低音音响,都显示着自我与众不同的个性。
温哥华的中文大报有两三家,新闻没什么好说的,文学散文怎么看都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没有灵感,没有触动,就像当地餐馆里的京酱肉丝一样不那么正宗。
难怪每天晚饭之后,大叔总要翻开他收藏的资料和剪报,和我交流,仔细对证,生怕与事实不符,也生怕错过我们在一起的有限时光。其实,大叔问的问题,不像其他华人的那么简单,老旧,而是非常具体,现代。有的事,我都不太清楚。记得他曾问郭德纲的德云社是不是就在天桥戏园子的旧址,金鱼池恢复了多少金鱼?我不好作答,只好上网求证。但无论我答出多少,大叔都非常满意。
大叔不仅对“老北京”情有独钟,对做饭也蛮有兴趣。他做的西式土豆沙拉,堪称一绝。我和儿子也因地制宜,学着做起“老北京”的炸酱面,不想,还真对大叔的胃口。三个人锅碗瓢盆,欢声笑语,根本不象在大洋彼岸。
日子不紧不慢,按部就班地过着,我也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每天我从图书馆回来,总要先看一眼大叔的车是否在哪儿,似乎是一种挂念,一种寄托。大叔已经名副其实成为我们家庭的一员了。
什么都怕有个约定,八月是温哥华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几乎天天都是阳光灿烂的日子,而我在这里的时间已接近尾声。
说也奇怪,一想到这里,就有一种意犹未尽,难舍难分的感觉。无论在哪,周围的景物都会立刻亮丽起来,清风都有些发甜的味道。就连商店里并不熟悉的背景音乐,飘到我的耳边也变得格外动听。
感情这东西就像杯中的酒,加一点就多一层,但总有溢出的时候。
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临行前那个晚上,大家都很安静。有人整理饭桌,有人刷碗,有人拖地,行动都好像要把时间拖住似的那么缓慢。到了该走的时候,儿子却不见了踪影。
大叔替他解围,说他上课累了,穿上外衣,亲自送我。我没有推辞。走到朝夕相处一个月的小院门口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看,但还是没有见到儿子的身影。
大叔载着我来到机场附近的客栈。这时天不知为什么下起了小雨。我下了车,没有和大叔握手,双方好像达成了默契,谁也没说再见,只是隔着雨打的车窗玻璃,不停地挥手致意。
原以为只有亲情缠绵感人,动人心魄,殊不知,不期而遇的友情也具有相同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