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留学归国的硕士,怀有一个美妙的梦想:家里的妻子宽容大度,外面的“偏房”生个二胎,三人和平共处过日子。他的荒唐婚姻观受到世人的谴责,他的重婚行为受到法律惩处。他落得两手空空的结局颇有警示意义:那些怀有非分之想的人,别触犯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还是自重为好。
妻子惊诧
丈夫和别人生了孩子
张家的一切都乱了。结婚9年,生活本来平静如水,直到2007年夏天,张太太偶然中发现张先生正领着一个陌生的小男孩在中街吃肯德基,并费劲地教小孩叫他爸爸为止。不用做什么DNA检测了,那小男孩跟张先生活生生一个模子扣出来的。
张太太不干了,带着8岁的女儿回了娘家。不久,最后通牒下来了:要么承认错误,回归家庭,永不叛逃;要么别再回来,上缴财产,一拍两散。张先生两样都不选择,他觉得自己委屈得很。
张先生四十岁了,太太比他小一岁。恋爱时的激情早已磨灭,现在他已经不爱她了。他甚至以为,她作为一个贤妻良母,一个疲惫的、渐渐衰老的、不再年轻、也不再美丽、毫不惹人注目的女人,应当出于公平心对他宽大一些。结果却完全相反。
张先生有着显赫的外衣:留美双料硕士,归国人才,某领域的专家。但他总觉不足:膝下只有一个女儿,要是儿女双全该多好啊。为了能达到这个目的,他没少跟妻子商量,再生一个孩子。但太太认为,自己对孩子的爱是不可切割的,如果有了第二个孩子,那就不能全心全意地爱女儿了。更何况怎么可以挑战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呢?几个回合下来,分歧越来越大,最后张太太怒了:“我不是生育机器!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再带一个孩子!再说再怀上女儿怎么办!”
丈夫美梦
一妻一妾有何不可
张先生无言以对。郁闷之下,他开始偷偷出没于风月场所。一天,在一个“小姐”的地盘,他发现自己的一个老朋友正抱着一个小孩窃窃私语。上前一招呼才知道,这小孩是老朋友的私生子。“你不是要生儿子吗,好办!找个‘小姐’,塞点钱,让她给你生呗!”张先生顿时觉得豁然开朗。2005年,他物色到了一个来自安徽的“小姐”,才20岁,三下五除二就生了一个小男孩。张先生那个乐啊,抑制不住激动,这个秘密窝藏在心里,憋得他面红耳赤,最后他决定先小范围炫耀一下,就带着孩子出席各种张太太不在场的应酬。一传十十传百,张先生婚外喜得贵子的事整个朋友圈子都知道了,只有张太太还被蒙在鼓里。
“即使她知道了也没关系,她还能把我怎么样,我儿子都生了。她也不至于跟我离婚,毕竟女儿都这么大了。她大概也只能忍气吞声吧。”张先生心里有个如意小算盘。但他忘记了,张太太并非寻常女子,也是个具有高学历背景的职业女性。岂能容忍这样的欺瞒和侮辱?两人本来应是齐肩比高的栋梁,张太太岂能让自己化为藤蔓灌木,从此仰人鼻息?别的女人可能默许,但那决不是张太太的选择。
离婚协议一到手,张先生就慌了。虽然已经没有感情,但他也不想失去这样一个出身、学历、人品、工作俱佳的妻子。“我儿子他妈只不过是个农村女子而已,怎么能跟我女儿她妈相提并论?要是为了一个农村女子而放弃这么优秀的老婆,我多跌份儿啊!”抱着这样的心态,张先生开始做妻子的工作:“你俩有主有次,你尊她卑,她无论什么时候也不能跟你抢位置,我们仨就这么过有什么不好?”张太太目瞪口呆,完全不能相信这样无耻无知的话竟然能从丈夫嘴里说出来。
张太太受不了这样的侮辱,执意要离婚。张先生竟搬出了荒唐的理论根据:“一代国学大师辜鸿铭都主张男人要娶小老婆,认为这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他说男人是茶壶,女人是茶杯,一个茶壶肯定要配几个茶杯……”
张太太满腹委屈,一想起张先生的行径就犯恶心。她请来律师,执意要跟这个不可理喻的人离婚。张先生又有了新的对手。他径直找到张太太的律师,要坐下“谈一谈”,他问律师怎么可以支持张太太这么“感性压过理性的人”,问律师知不知道“一夫多妻制的历史渊源与其存在的合理性”。而当律师为他一一摆法条讲道理时,他就一声不吭,等律师讲完了,他又把自己的一套歪理端出来说道:“我都答应了不动摇她大老婆的位置,她还想怎么样?事情已经发生了,想让我不承认我儿子,没门!我就要这么过!”
重婚犯罪
妻子离婚“偏房”反目
是可忍孰不可忍。张太太终于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巨额经济赔偿。张先生并不紧张。“外遇?证据呢?没有证据瞎咧咧,这女人一定是疯了。”
张太太开始搜罗张先生出轨的证据。那边张先生后院起火,安徽小女子以重婚罪也将张先生告上法庭,同样也要求巨额赔偿。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当时张先生闻听安徽女子怀孕之后,非常欣喜,当场表示,如果生的是男孩,他立即离婚,娶她为妻。为了表决心表态度,张先生还亲笔写下保证。而当孩子出生之后,张先生却再也不提这个茬,只给孩子花钱,对孩子妈妈的生活不闻不问。一转眼孩子已经一岁了,张先生还没有离婚的意思。这下安徽女子可急眼了。她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追究张先生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在法庭上,安徽女子出示了张先生亲笔写的保证书以及数名证人证言。
证人A作证说:“张某和那女子自从2005年至今,一直居住在我家对门,两人以夫妻相称。孩子叫张某‘爸爸’。张某经常不回家,那女子说张某时常出差,我们并不知道她与张某实际上并未结婚。”
证人B是带孩子的保姆,证人C是物业公司,证明安徽女子所住的房子为张某出面承租。
张先生并不害怕,他愤然反驳道,自己与安徽女子只是同居关系,并没有重婚的事实,并且提出反诉意见,要求法院追究对方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
然而,一段视听资料的出现打破了张先生的诡辩。那是一段张先生带着儿子参加同学婚礼的录像,录像中张先生开心地笑着,跟别人眉飞色舞地介绍自己儿子的来历,还鼓动别人也如法炮制。这下轮到张先生目瞪口呆了。
法院对双方的书证、人证进行核实,采信了能确认的部分证据。法院依法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驳回了张某的反诉请求。同时,女方要求5万元的赔偿因无法提供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那边张太太的离婚案也获胜诉。法院判决张先生与张太太离婚,女儿归张太太抚养,张先生每月要交抚养费。小女儿眼泪汪汪地看着爸爸,委屈地问:“爸爸,你为什么不要我们了?为什么你喜欢弟弟不喜欢我?”张先生无言以对。
那个安徽女子也跟他摊了牌,说一个安徽老乡不嫌弃她的过去,愿意娶她,她决定带着孩子跟那个老乡一起回安徽了。张先生气急败坏,却已经无力挽回,成了孤家寡人。
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