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留学经济担保的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0-11-22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早期申请赴法留学,法国使领馆请求申请人提供具有法籍或获得法国10年居留证(Carte de résidence)的人经济担保。从1995起,法国政府放宽了留学申请规范,只需申请人自己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即可。

有关经济担保的新规范是:每月不得低于480欧元(合3400元钱),即每年5700欧元(合42000元钱)。普通以略多于此规范的5~6万元钱的银行存款证明提交法领馆。

而关于非申请人自我担保的赴法国自费留学应办理的经济担保有如下的规则:

1、对担保人的请求:为自费留学生承当担保的担保人能够是法国人也能够是外国人,但担保人应在法国寓居并有合理职业或者有独立的运营。固然我们在前面提到法国对保人的政策放宽了,但同窗还是不能成为担保人,必需得有亲属的关系证明才能够做你的担保人,否则是绝对不能够的。

2、对担保书的请求:担保书应承诺担保存学生在法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及全部的学费,并且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认证。

请求提供的资料:担保人应该提供至少2.8万法郎(4269欧元)银行存款的证明,若担保人为外国人还应提供在法国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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