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护照时,怎样向发照机关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发布时间:2007-7-25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申领护照时,只要向发照机关提交下列证明之一即可:
(1)国内公证部门提供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所在地侨务办公室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结婚证书;
(6)其他有关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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