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护照时,怎样向发照机关提交亲友的邀请证明?

发布时间:2007-7-25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申领护照时,下列证明之一均可作为向发照机关提交的亲友邀请证明:
(1)正式邀请信(含完整的邮寄信封);
(2)包括邀请内容的家信(含完整的邮寄信封);
(3)邀请信的传真件;
(4)包括邀请内容的经济担保书;
(5)国(境)外亲友正在国内时邀请申请人出国(境),可提供其有效护照、国(境)外居 住证明和本人亲自签字的邀请信;
(6)其他可资证明的邀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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