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香港有12所高等院校,其中八所由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UGC 教资委)资助,也就是港人所称呼的“八大校”(本文主要涉及的院校)。在这八所院校中,七所是大学,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和岭南大学,其余一所是师资培训学院(香港教育学院)。另外三所颁授学位的院校并非由教资会资助,他们是由公众拨款营办的香港演艺学院,以及财政自给的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学院和珠海学院。
香港从事高等教育的机构种类很多,对这些机构的性质和法定意义局外人很难分辨。一般情况下,普遍认为受教资会资助的是“公立”,不受教资会资助的称为“私立”。其实不受教资会资助也可以是 “公立”。 香港从事高等教育的机构大致可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法定大学
法定大学是指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及通过,再经立法会通过相关法例,成为一所受独立法例规管的法定大学。香港有以下八所法定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
二、法定学院
法定学院是指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及通过,再经立法会通过相关法例,成为一所受独立法例规管的法定学院。香港有以下两所法定学院:香港演艺学院和香港教育学院。
此外还有三所注册高等学院(香港树仁学院、明爱徐诚斌学院和珠海学院)、两所职业训练局院校(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和职业训练局工商资讯学院)、八所一般院校(中华基督教会公理高中书院、明爱白英奇专业学校、恒生商学书院、保良局香港社区书院、香港中文大学-东华三院社区书院、香港科技专上书院、香港专业进修学校和香港艺术中心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