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首先获得丹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才可以在丹麦使馆申请赴丹麦留学许可。如您想咨询丹麦学校情况,请您自行联系。
每位申请人应填写两张红色申请表并贴上两张两寸近照。表格必须完整及正确地用英文或丹麦文填写。申请人在表格及附件(郑重声明)和相关文件上亲自签名,并对所填内容负全责。
除此之外请准备如下文件:
丹麦大学的邀请信(如果提供奖学金,请在邀请信中说明);
经济担保证明。可以为银行存款证明(中英文对照),经济担保需一次性提供,以相当于50000元人民币的美元或丹麦克朗提供;
工作单位或有关方面同意您出国留学的证明,中英文各一份,须盖章或领导签字;
申请人的护照,或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费为370元人民币。如须回寄护照,请另付30元特快专递费,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费用盖不退还。
如果需要面试,使馆会与你约定时间。
除两张申请表格外,请将其他文件用A4纸复印一套。在收齐所有文件之后,本使馆回把申请转给丹麦移民局。移民局需要2~3个月左右来做出决定。一旦有结果本使馆会尽快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