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教育制度简介

发布时间:2007-5-2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瑞典高等教育由本科教育、辅助和高级研究、研究培训组成。基础高等教育提供标准形式的学习项目和课程。分为本科学习和研究生学习与研究两个阶段。

瑞典高等学校一般分为两学期,秋季与春季,秋季从8月中旬或下旬开始。到1月底结束,春季从1月中旬开始到6月初截止。通常在圣诞节有两周休息。

瑞典所有高校都实行学分制。一周加全日制学习得到一个相应的学分。一学期加全日课程为20个学分,专业学习由80-220个学分组成。全日制学习期限从2年到5年不等。一个课程包括5-20个学分,一个专业构成的课程学分最高为80个学分。

瑞典现行的毕业学历证书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高等教育提供不同类型的课程,学生可选学学位课程或者选学某些课程。若想攻读学位课程,学分至少要达到80学分 ,获取一个专业学位通常要选多种课程,专业课程一般包括必修课。

1、 文凭证书:学生在达到80个学分加学习后,可能获得取文凭证书。所有大学和大学学院都有权签发文凭证书。

2、 学士学位:科学 、教育、艺术等学校的学生至少要达到120个学分,深层次学习的主修课要获得60个学分,独立完成的论文至少要10获得个学分。除艺术学院外,所有大学和学院都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3、 硕士证书:科学、艺术学位的学生在160获得个学分后,被授予硕士学位,深层次学习的主修课程要达到80个学分。独立完成的论文至少要达到20个学分,大学和大学学院在学校的课题研究项目上授予文学硕士和更深硕士学位,大学学位授予的学位要得到政府的特殊许可。

4、 博士证书:博士研究生要经过四年全日制学习并160获得个学分。博士课程包括讲座、阅读文献、独立研究和论文答辩,博士论文要求有科学 价值,博士生的大部分工作是从事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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